今天一位朋友對我說了一句話,讓我大吃一驚。 

    我跟她說:「你好會變來變去,怪不得在市集賣得很好。」

    她說:「老師,這是你教的。」

    我說 :「有嗎?你做的東西我不會呀?」

    結果她說:「我學和做這些三、四十年了,但認識你之前並不知道可以自己做變化,更不知道可以有自己的風格,現在這些是在認識你之後發展出來的,以前的老師一直希望我做的好和更好,從來沒有老師告訴我做自己比做得好更重要。」

    我並沒有能力教她變,因為她是原住民,她會做的很多東西我都不會,我也一向很少處裡原住民風格的作品,這是另一個故事。可能是十年前吧?原民編織家尤瑪達陸在一次研討會中,公開呼籲把原住民風格手作視為原住民專利文化財,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一直避開原民風的設計(雖然我超愛的啦!)直到去年受邀參加這個有原住民學員的拼布班,才在實際需求前提下碰觸原民風的小品,意外的讓這位朋友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新路。

    讓我吃驚的事情是,一個手作人需要那麼長久的時間去學習一件事情:做自己,這讓我有一種「痛」的感覺。

 

    離開部落格好久了,來恢復一星期一次的工作紀錄吧?再不書寫,恐怕連怎樣打字都會忘記,也希望在書寫之間尋回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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